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不給身障者工作 企業寧繳百萬代金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新的制度、從2007年上路後,就規定民間公司需按這比例進用身障勞工,不過社會福利團體發現,新制實施至今,每月仍有3000多個用不夠額的人數,其中沒依法雇用身障者的企業,很多都是有名的大公司,他們每月甘願繳好幾百萬的代金,也不給身障者工作機會。

身障朋友找工作不容易,好不容易在2007年七月,「身障者權益保障法」新制通過,規定67名員工以上民營公司,需定額進用1%身障勞工,但截至去年九月止,仍有將近1500家公司,不符規定,社福團體直接點名不足額進用的科技龍頭。

不少公司,寧願繳代金,也不願雇用身障勞工,第一名不足進用的公司台積電,每月繳代金高達330萬,第二、三名的友達和聯電,也繳了一百多萬,社福團體認為,知名上市櫃公司,卻沒帶頭盡到社會責任,也讓身障者找工作常碰壁。

就算身障權益保障新制上路,每月仍有3000多名未足額進用人數,社福團體除了呼籲企業要發揮社會社責任,政府也擬定解決方案,給予身障者工作機會。

公視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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