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去年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近108 萬人,較民國98年底增加5220人,占總人口4.6%;其中男性62萬人,高於女性的46萬人。
內政部資料顯示,去年底全體身心障礙人口中,以肢體障礙者占36%最多,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占11.2%次之,聽覺機能障礙者占10.9%居第3。
內政部說,若與98年底比較,除肢體障礙者續呈減少及視覺障礙者反呈減少外,其餘均呈增加趨勢,其中以自閉症者增加10.9% 最高,失智症者增加6.5%次之,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增加3.3%居第3。
若按年齡別觀察,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人口以智能障礙者占37% 最多,18歲以上則以肢體障礙者占38% 最多。各年齡層身心障礙人口占各該年齡層總人口的比率隨年齡增加而提高,0 至未滿12歲者占1.2%,65歲以上者則高達15.8%。
各縣市身心障礙人口數以新北市14萬人占13% 最多,高雄市12萬7000人占11.8% 次之,台北市11萬5000人占10.7%居第3。各縣市身心障礙人口比率以台東縣9.1%最高,花蓮縣7.5%次之,雲林縣7.1%居第3。
中央社 2011/02/13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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