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App戰 蘋果微軟聘語言學家

在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和蘋果公司(Apple Inc.)爭論美國政府是否能判決「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一詞為註冊商標,剪不斷理還亂之下,他們雙雙聘請語言學家來做辯護。

微軟昨天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的訴訟內容包括其聘請的語言學專家意見,他支持微軟的論點,「應用程式商店」一詞為一般用語,不應該讓蘋果註冊為商標。

語言學家巴特斯(Ronald Butters)寫道:「應用程式商店這個複合名詞指的就是『提供應用程式販售服務的商店』,單單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已,也是大眾一般使用的語言。」

蘋果發言人拒絕評論。

微軟聘僱的巴特斯對抗的是蘋果的語言學家雷納德(Robert Leonard),他斷言儘管「App Store」在不同的情況下是一般用語,但蘋果的「App Store」是專有名詞,應該要做為商標。

在蘋果為iPhone推出應用程式商店後,蘋果於2008年提出「App Store」商標的訴訟。蘋果在當時曾表示,這個名詞涵蓋「透過網路與其他電腦和電子通訊網路,在零售店中提供電腦軟體的服務」。

中央社  2011/03/30  陳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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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Apple Hire Linguists To Duel Over 'App Store' Name (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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