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照顧者負擔重 急需喘息服務

台灣近8成照顧者為女性,不過,目前卻極度缺乏足夠的喘息服務。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政府,應正視喘息服務的重要性。

照顧者8成為女性

照顧工作有強烈女性化的趨勢,依據內政部2006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結果顯示,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以女性居多,女性比例佔照顧者總人數的78.91%。

其中,輕度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為女性的比例占75.31%,中度為77.01%,重度為81.57%,極重度的女性照顧者比例高達82.20%,顯示照顧負荷愈大,由女性擔任主要照顧者的比例愈高。

一天工作達14小時

這些女性照顧者,由於政府始終沒有建構公共化的照顧服務體系,無論是有酬的外籍看護,或是無酬的家庭照顧者,都難以休息。「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每日的照顧時間平均高達14.02小時,扣除睡覺吃飯必要時間外,等於毫無休息。

外籍看護情況更惡劣,2009年外籍看護已佔台灣長期照顧需求人數的52%,截至2009年12月底,聘僱外籍看護的台灣家庭超過17萬戶,長期以來台灣的照顧模式大幅依賴外籍看護,已成公認的現實趨勢。

然而,無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的看護及家事服務人員,在台灣都不適用勞基法,即使外籍看護解決台灣缺乏照顧福利的燃眉之急、做出了重大勞動貢獻,仍無法享有休假福利和其他勞動權益的法制化保障。

因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及其他移工團體,早在2003年就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其中最主要的訴求,就是要求看護和家事服務人員至少能有休假的權利。TIWA理事長顧玉玲強調,照顧工作沒有任何勞動法令和管理機制,家庭照顧公共化與勞動條件法制化缺一不可。

喘息服務明顯不足

目前需要長期照護的民眾,在安養機構的約3萬人,聘外籍看護的家庭約17萬人,在家中由親人照顧的約有40萬人以上,照顧親人平均約10年。雖然政府開放家屬申請喘息服務,但即使是「極重度失能」最嚴重的等級,在現行政策下,最多也只能申請到一年21天的喘息服務,明顯並不足夠,對照顧者的幫助也是杯水車薪。

目前衛生署推動的喘息服務,只提供每位中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14天服務補助,重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21天,每天補助受照顧者照顧費新台幣1千元,但對家屬而言實在太少。

衛署補助次數有限

另外,衛生署提供的居家護理服務,由護理人員到家中訪視提供護理服務,但經必須先經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有居家護理需求,由照管中心協助優先使用健保居家護理資源,如仍有需求時,每月可再獲得最多2次居家護理服務補助。

而衛生署提供的居家復健服務,是由物理治療或職能治療師,提供失能個案在家復健,利用家中環境,設計活動治療計畫,增加練習次數。失能個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有復健需求,如果身體功能的限制,而無法送到醫療院所接受復健時,可補助物理或職能治療師到家中提供治療服務,但每年也僅以6次為原則,每週最多1 次。

台灣社區照顧協會理事長劉毓秀指出,台灣現在已成為全世界少子女化最嚴重的國家,台灣人民已經快生不出小孩來照顧未來的老人了,國家應介入照顧,建立公共化以及普及化的照顧系統,才能讓照顧者擁有合理的休息時間。
 
台灣立報 2011/03/02 史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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