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擬開放外籍看護適用喘息服務,衛生署今天指出,這項措施對外籍看護週休1日將有部分幫助,擬以最急、最窮、最缺乏資源的弱勢家庭為優先。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長照服務法草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主辦婦女勞動論壇,勞委會提交行政院的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擬定家事勞工(含外勞)週休1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外籍看護適用喘息服務,盼兩者配套並行。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指出,政府2008年公費補助喘息服務,服務對象是失能者的家屬,能獲得政府提供1年最長21天的喘息服務,暫時請照護機構或本國籍居家服務員照顧失能者,讓家屬在照顧家人的負荷下喘口氣。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說,目前聘僱外籍看護的失能者家庭,不適用喘息服務,但是外籍看護遭到濫用,包辦照護及家事卻全年無休的情況時有所聞,因此才有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將外籍看護與本國籍看護一視同仁,至少週休1日。
不過,有民眾質疑,請得起外籍看護的失能者家庭,家屬自己至少能夠「1週喘息6日」,剩下1天應該自己照顧,讓外籍看護放假,政府為何要補助這些家屬申請公費喘息服務?
鄧素文說,喘息服務的申請需經事先評估,優先納入最急、最窮、最缺乏資源的家庭,而且等到長照服務法上路後,喘息服務對外勞週休1日將有部分幫助,但無法全面性提供18萬人1年休假52天。
王如玄說,現在長照法擬開放外籍家庭看護工適用喘息服務,「適用對象是全部適用還是僅適用中低收入戶?這牽扯到政府資源分配,服務的細部項目仍待研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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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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