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醫護過勞的社會根源
勞動節前夕,一名成大醫院的實習醫師陳屍在宿舍中,父母質疑死因與醫院工作過勞有關,不久前也有台大、奇美醫院醫師疑似過勞造成死亡或昏迷。在五一反貧困的工會集結遊行隊伍中,史無前例地出現了上百名的護理人員,要求降低護病照顧的比例。在全民健保財務危機底下,第一線醫療人員不友善的勞動條件,正式浮上檯面。讓人好奇的是,過去讓人稱羨的高薪、專業的醫療工作,怎麼也淪得如此不堪?是哪些因素造成醫療人員工作環境的變遷,以及限制其勞動條件的改善?
我們的醫院愈來愈大,而且還在繼續比規模。醫療院所透過不斷地擴張,來撐起其經濟規模,經營管理的模式和營利企業之間的差異愈來愈模糊。壓低成本、創造利潤彷彿是醫院管理者的主要任務,醫療的社會公共財的面貌愈來愈讓人認不出來。另一方面,為了控制成本,全民健保祭出各種管理醫療院所健保給付的各種手段,形成醫院營運時的莫大壓力。在企業邏輯下,醫院盡其可能地減少聘任照護人力,並且大量使用派遣、約聘人力,以相對的低薪低保障,來獲得同樣程度的「產出」。然而,病患照護品質與醫學教育傳承的價值,往往不能在這個秤斤論兩的邏輯中被適當的評估,而淪為被犧牲的面向。
諷刺的是,面對日益低落的公共信任,醫療院所不斷鼓吹與標榜醫療品質,同時醫院不時面對來自評鑑的壓力,不只衛生署要評,為了爭取民眾信任,有些醫院甚至爭取國外的醫院評鑑認證。遺憾的是這些品質改善的眾多措施,多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呈現,往往缺乏實際增進品質的作為。另一方面,在大型的醫院怪獸系統中,醫療人員的工作內容也變得逐漸片段化,每日工作內容許多都在處理內部溝通的行政作業。醫護人員有愈來愈多的表單與重複的文書作業要完成,實際傾聽患者、進行衛生教育與診療照護的時間相對的被壓縮。
雖然醫護的勞動條件愈來愈糟糕,不過一直不見有力的改革方案。政府主管機關坐視不管,而醫護不適用於勞基法的情形下,一般的勞資協商機制與勞動保障一遇到醫護工作時便成了絕緣體。雖然醫護人員都屬不同專業團體成員,不過這些組織缺乏具有實質團結、協商與爭議的工會行為權利,使得醫療從業者對於其勞動條件的協商受到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這些專業團體的異質性與代表性不見得能充分反映不同的內部次群體差異,弔詭的是勞動環境較不完善的年輕醫護工作人員,在專業團體中往往缺乏適當參與機會。特別是醫療工作被賦予高度的利他特質,以及高度繼續教育的要求,也成為抑制醫護人員對自己勞動權益發聲的因素。
醫療體系的企業化傾向與全民健保的不完備,鋪設了醫護過勞的結構性條件,而不斷高漲的民眾需求與期待,加上公部門許多形式化的品質管理與評鑑作業,增加了醫護工作的負荷,同時降低了對自身專業工作的控制程度。日趨高負荷與低控制的勞動環境,是醫護過勞的主要原因。我們實在不能一邊放任醫院愈來愈像企業,卻另一方面限制這些醫療企業勞動者適用勞基法,使其不受相關保障以及組織實質勞動三權的工會組織,這將造成不斷惡化的醫護勞動環境難以獲得協商與改善。更重要的是,過勞的醫護,絕非患者之福。
台灣新生報 2011/05/05 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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