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廣設充電站普及電動機車》環署:樂見電動輔助自行車

對於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郭清竹質疑政府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未納入電動輔助自行車,環保署特別強調,試辦計畫並未排除電動輔助自行車,日後若環保署提出共同規格的交換電池,也一樣樂見電動輔助自行車採用。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表示,依據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環保署將會補助北部(板橋)及南部(高雄)各一個主系統,其中北部主系統是由城市動力公司推動,南部交換系統則由見發科技公司執行。

他說,城市動力公司使用的電池與小型電動機車差不多大小,是10A-hr(安培-小時),而見發科技由於本來就生產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因此其電池規格設計比較小,大概是7A-hr(安培-小時),見發科計當初想法就是希望將來也能夠用在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上。

他提及,目前環保署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去年底就已截止,為繼續補助,當中加了一項條款指出,若日後環保署有提出共同規格電池,電動自行車也可以使用,目的就是要讓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也能納入交換系統。他說,就環保署立場,非常樂見電動自行車也能納入交換營運系統。

胡明輝指出,所有小型的電動自行車與輔助自行車都可以加入電池交換系統,只是一般電動自行車的電池比較小,使用者要將電池拿回家中充電會比較方便,但站在交換系統營運商的立場,是希望消費者加入會員之後,別再把電池拿回家沖電,因此,就這一部分,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可不可以接受,還需要將來再做釐清。

台灣新生報 20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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