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人口成長推估,台灣在十五年內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期照護推動,是全民立即面對的艱鉅工程,但國內卻面臨本國照護人力嚴重不足困境,政府再不正視此一問題,推動長照,勢將事倍功半,甚至功虧一簣。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為止,台灣約有四十四萬八千餘名國民需要長期照護,但國內照護機構、人力卻只能提供十三萬多名失能者照護,換句話說,國內目前約有三十多萬名失能者,無法獲得應有的照護服務。
無法獲得照顧者,幾乎都由家人或外籍監護工所彌補,形成外籍看護工不斷引進,本國看護工嚴重不足的問題,若不及早正視,未來會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引進外籍看護工彌補
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於長期照護體系就業之照顧服務員人數與約為二萬一千餘人,而勞委會統計,到今年二月底為止,台灣社福外籍監護工人數十八萬九千九百三十四人,十年來增加七萬六千餘人,增加的速度遠遠超過台灣本國照顧服務員人數。
立委劉建國指出,政府對於人力培育的觀念一直停留在要民間單位負責辦理的程度,對於一個國家列為重大政策照顧產業,卻不願意擔負起培育人才的責任,令人匪夷所思!
雲林縣老人福利保護協會理事長林金立表示,第一線服務單位不僅要提供服務,還要挪出人力與時間辦理職業訓練,實在心力交瘁,有時候面試人員是從沒聽過的單位訓練出來的,但缺工的情況下,卻是寧濫勿缺,只能賭一把了!
有五年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歷的陳姵文說,她從醫院護理師轉換跑道到居家服務單位,其實內心經過一番掙扎,薪資待遇真的差太多,她有十幾年的護理師經歷,到居家服務單位薪資一下子從近五萬元變成三萬出頭,但是為了比較有時間照顧家人,她決定轉換跑道。
陳姵文無奈地說,一名居家督導員平均需管理六十個個案,這樣子沉重又繁瑣的工作,一個月薪資才三萬出頭,難怪沒有人願意投入。
但居家服務單位無奈的表示:「其實我們每進用一名督導員,一年就要賠十三萬元!」
林金立指出,內政部設算給每個督導員一個月的用人費用才三萬三千元,扣除勞健保、勞退等法定成本,如果依政府的標準,督導一個月實領只剩下二萬七千餘元,遠低於台灣平均薪資,這樣的薪資根本無法聘到合格的人員,多數居服單位必須自行籌款補貼。
劉莉雪擔任居服員已經十年,今年內政府要求單位必須將時薪調到一百五十元時,心裡又高興又擔心,「錢領多一點是很高興啦,可是更擔心單位會撐不了,我是中年轉業的,穩定比較重要啦!」
林金立說,居服單位每服務一小時,如果是一般家庭,政府補助一百廿六元,民眾自付五十四元,合計是一百八十元,當政府規定時薪制至少要一百五十元時,雖然也同時有補貼部分勞健保費用,但居服單位必須再負擔不足的勞健保費、勞退、職災以及貼補油資,加起來一個小時成本超過一百八十元,居服單位其實是服務愈多虧損愈多。
政府應檢討支付制度
台灣居家服務聯盟表示:「政府支付的服務費用已經廿年沒調整,政府要照顧勞工必須全面檢討合理化的支付制度,不然明年居服單位大概都要倒閉!」
為了增加收入來源,長期照護單位必須經常性辦理活動與勸募,管理人力與行政人力也身兼數職,努力降低成本,甚至晚上還要去賣園遊券,直接影響的就是投入在服務的時間和心力,政府如果繼續用佔民間「非營利組織」(NPO)便宜的態度來推動長期照護,難保未來照護體系將成為照護仲介體系!
自由時報 2011/10/10 林國賢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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