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三招搞定專利蟑螂


 當專利訴訟打得如火如荼的時刻,一項特殊行業反而相當樂見,那就是專利蟑螂。智慧局建議,遇到專利蟑螂時,應該有3招因應,包括不能不理會、分析訴訟或和解勝算以及做好長期奮戰的打算,並提前規畫停損點。


 專利蟑螂緣起於1993年的美國,形容是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的公司,後來英特爾前副法務長Peter Detkin,用「Patent Troll」一詞專指專利蟑螂,並廣為流傳。

 
 根據智慧局提供的資料,自1990年至2010年間,專利蟑螂對全美國上市公司共造成5,000億美元的財富損失,尤其是在專利蟑螂最為活躍時刻,2007年至2010年間,平均每年造成的企業財富損失,高達830億美元,顯見專利蟑螂的威脅性,不容小覷。

 
 智慧局認為,專利蟑螂對於擁有強大研發能力的大型企業發動攻擊,不僅會對於科技企業的獲利能力造成影響,市場信心不足造成股價下滑,同時,降低大型科技企業創新的意願,甚至會縮減研發部門,這是政府不願看見的後果。

 
 由於專利蟑螂最終目的,是希望透過專利取得利益,因此智慧局認為,當專利蟑螂找上門時,要有3招因應:第一、不管索取權利金多少,絕對不能不理會。第二、要作好產品侵權時準備,分析訴訟或和解時的勝算。第三、長期奮戰到法院判決定輸贏,並思考以迴避設計設立停損點。

 
 智慧局副局長朱興華舉例,宏達電先前遇到專利蟑螂控告侵權,台商分析,該項專利可跟自家產品作結合,因此最後是向專利蟑螂買專利,此舉不僅會比損害賠償金來得低,更能替產品增添專利防禦力。

 

 
工商時報 2011/10/26 潘羿菁
 

 

 

 

 

 

 
資歷完整發掘金頭腦

 

 
 擁有產業輔導與專利背景知識的智慧局副局長朱興華,一講起專利,如同打開話匣子般、分析現況專利戰的優劣勢。他說,國內廠商從很早就開始接觸到專利國際訴訟,學費繳多了,多少都會有經驗,不一定都處於挨打的地位。

 
 朱興華在民國73年進入中央標準局(智慧局前身)的專利處,服務11年後,轉到工業局的永續發展組與知識服務組,產業輔導長達16年,因此他在產業發展與專利運用的知識背景相當充足,今年擔任智慧局副局長,等同於是過去經驗累積,發揮更大能量。

 
 談起專利訴訟,他直言,這是商業模式,透過法律手段換取更多條件交換,包括拿到授權金、技術、進入市場以及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但是台灣廠商在面對一系列侵權爭議當中,不見得都居於下風。

 
 以美國市場為例,智慧局統計自2000年~2008年,總計有393件訴訟案,440家廠商涉案,不過並非所有案子都敗訴,例如LG控告友達光電,反而讓LG賠償30億美元,關鍵在於友達拿出其他專利反控告;日本能源半導體研究所(SEL)拿4項專利控告奇美電,1項撤案、2項判決沒有侵權、1項交互授權,等於奇美電並沒有敗訴。

 
 不過蘋果發動的資通訊專利大戰,讓Google、微軟與宏達電,拚命在國際間收購專利,朱興華說,宏達電買威盛專利、微軟與蘋果買北電網絡6千個專利、Google買摩托羅拉1萬7千個專利,同時又跟IBM買1,030個專利,這3件交易案總計達173億美元,折合新台幣達5千億元,凸顯出無形資產的重要性。

 
 但站在政府立場,協助空間有限,朱興華說,Google的供應鏈是宏達電,蘋果的供應鏈是鴻海,如果Google控告鴻海,政府該如何幫忙呢?其實是兩難,這也是商業競爭,政府沒有插手的餘地。

 
 雖然廠商很早就體會到無形資產的重要性,但是朱興華說,國內的學界或法人界,尚未體認到,專利還區分有價值與無價值,法人單位的目標是拿到專利權即可,但是如果無法應用在市場,等同於是無用專利。

 
 所以朱興華認為,政府的科技專案計畫,鼓勵法人或學界開發新技術或新方法,但是並未要求開發出來的專利,後續能創造多少投資報酬率,他認為應從審查計畫中要求未來的產值,將更多專利導入市場,才能發揮國人「金」頭腦。
 
 
工商時報 2011/10/26 潘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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