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缺乏專業無私官僚 加深生技產業困境

高科技產業是一項高報酬同時也是高風險的產業,許多發展中國家企圖發展高科技產業,通常都需要政府主導帶頭發展,才能克服高科技發展的「進入障礙」。一九七○年代政府主導設立了加工出口區,一九八○年台灣開始發展電子產業,並運用政府的行政力量與資本設立工業發展研究院。無論是民生工業及電子產業,加工出口區或是科學園區,政府均扮演主導性角色,成績斐然,並讓發展高科技產業國家欽羨不已。

 二○○○年台灣在各高科技產業中找到生技產業這項目標產業,生技產業並非高耗能高汙染的產業,也不需要使用廣闊的土地面積,生技產業當然很適合台灣發展。然而,民進黨當政時期企圖發展生技產業之際,主政者踢到了鐵板,失敗的原因主要是沒有兼具睿智與大公無私的技術官僚。

 發展高科技產業並不是光有政府資金便可,政府資金僅僅是必要條件,另一個充分條件就是技術官僚團隊,尤其技術官僚必須「德」「智」兼備。前者指的是大公無私的科技愛國情操,後者所指的是決策智慧。所謂政府主導,說穿了就是「技術官僚」主導,所以政府主導發展高科技產業的關鍵是要有明智與無私的技術官僚,並依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制度推動發展。

 技術官僚除要能有效地動員公營行庫資本,更重要的是還能邀約民間資本與有效合作發展。更重要的是,技術官不能運用其權力並依意識形態選擇民間資本或排擠其他民間資本,技術官僚更不能虎視眈眈那龐大股本而上下其手。因此,主導或是參與的官僚團隊應懂得利益迴避原則,避免瓜田李下。特別是清廉操守,不能左手批給右手,更不能動用家族企業參與其中,又從中獲利了結。總之,政府主導的高科技產業發展,技術當然重要,但是成敗不在政府資本,關鍵在於有權決策並主導的技術官僚。

 政府主導高科技產業發展,由於「代理關係」(agency)之故,技術官僚其實就是政府,技術官僚成為有權的決策者,決策者就應懂得德國社會學者韋伯所指出的官僚要「公私分明」,一旦技術官僚公私不分,經常會衍生出腐敗與貪瀆政治。政府主導發展高科技產業涉及龐大資本運作與價值連城的高科技技術釋出,假如技術官僚不懂得「公私分明」的政治與行政倫理,腐敗或是倒賣乃可以預期。

 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指出,政治尚未現代化的非西方國家,其技術官僚都不懂得「公私分明」,而且會利用國會監督的不可能到位、司法偵查的被動性、行政決策的封閉性,進行為己謀利的腐敗現象。尤其當這些國家正進行各項經濟建設,資金流動龐大,法規尚未健全,腐敗的機會比比皆是,即使法規健全,技術官僚也會利用行政裁量權進行上下其手,導致高科技產業發展失敗或者財政虧損累累。一九八○年代的巴西發展替代能源產業就有著慘痛的經驗。

 近日媒體有關「宇昌」案的討論,無論真實與否,最好靜候特偵組偵辦,法律是社會最後的正義,選民自有睿智的選擇。從歷年選舉資料得知,台灣選民結構呈現藍綠對峙,多數公共議題的爭辯都有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兩極化現象。其實,中間選民的特性比較會檢視候選人的能力、操守與人格等問題,宇昌案所顯示以及所能檢視的也就是蔡英文的操守、誠信與人格問題;中間選民可能已經開始質疑蔡英文在台灣生技產業發展當中「技術官僚公私不分」之缺失,其誠信與人格問題是中間選民最大的顧慮。

 回顧台灣早期推動經濟發展的技術官僚,諸如:李國鼎、孫運璿、王昭明、趙耀東等,都有一項共同條件就是「專業」與「無私」。假如蔡英文參與台灣生技產業的政治與行政過程是光明磊落,應該歡迎特偵組努力偵查才對,倒不必運用媒體模糊辯護,也不必使用極端性與情緒性字眼,例如:追殺、謀殺等等回擊競爭者。如此情緒反應如何為國家做重大且穩定的決策,至少已有失做為總統候選人的高度了。

中國時報 2011/12/23 廖坤榮 中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公共政策及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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