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高市20項福利 新市民都適用

高雄縣市已經合併,二十項福利措施從今年一月一日起擴大實施,原高雄縣民眾不必提出申請,即自動享有相關福利。

高雄縣市原本的社會福利條件不同,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合併後,雖然標榜福利一體適用,但因為預算編列的問題無法克服,合併基準日至去年底的七天,只有生育津貼與國小營養午餐免費擴大適用至原高雄縣民眾,其餘的社會福利措施至今年一月一日才正式適用。

老人、身障者、低收 福利多

今年一月一日起擴大適用的社會福利措施共二十項,屬於社會局業務有十六項、勞工局三項、衛生局一項。比較受人矚目的福利包括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健保費全額補助、身障者與老人免費搭乘公共車船、生育津貼、身障者自力更生補助、職訓托兒托老補助、老人免費裝假牙。

此外,擴大實施的福利措施還包括低收入戶三節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身障生活補助、中低收入特別照顧津貼等。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許坋妃表示,除了生育津貼須於新生兒報戶口時領取外,其餘的福利措施無須再向社福單位提出申請,符合條件者自動生效,若民眾有疑問,可向各區公所洽詢。

根據市府估計,縣市合併後福利措施的標準也趨於一致,每年新增的社會福利預算約二十五億元。


自由時報 2011/01/03  侯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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