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一隻流浪狗 6年繁衍7萬隻

     當初催生動保法的台大獸醫系教授葉力森,曾在所著《台灣棄犬問題研究與探討》一書中說,一隻母狗一年可生兩窩小狗,以一窩六隻計算,其中的母幼犬九個月大即可再生育,等比級數累積六年下來,甚至可達七萬隻,繁衍速度驚人!

     雲林縣流浪動物保護協會愛心媽媽廖桂凰指出,根據官方統計,光是去年全台就撲殺九萬隻流浪狗,一年消耗社會成本達五百億,政府要重視問題嚴重性,不能只用「安樂死」來混淆或簡化問題。

     廖桂凰忿忿難平表示,依照葉教授提出的數據,政府的撲殺政策根本趕不上流浪狗的繁衍速度,更何況,把一窩小狗撲殺,又怎麼能叫「安樂死」?

     成立五年的雲林縣關懷動物協會透過每周定期認養活動,幫助將被安樂死的流浪犬找到新主人,迄今已送出上千隻。理事長黃瓊芳表示,該會最擔心的是流浪犬被捕捉後莫名奇妙失蹤變成香肉。

     黃瓊芳表示,該會並不反對清潔隊留置,只要善待牠們就好,但不容許清潔隊以捕捉流浪犬為名,把狗兒偷偷送進香肉店,雲林縣已發生數起流浪犬被捕捉後失蹤,有一起正在打官司。

     廖桂凰最多養過四百多隻流浪狗,目前約兩百多隻,養狗十多年的她認為,許多動保團體呼籲「認養流浪狗代替買狗」,立意雖良好,但治標的方法還是要幫母狗結紮。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認為,流浪狗問題要從源頭去處理才能根治,現階段應嚴格取締非法繁殖場,並透過修法限縮合法繁殖場。沒有繁殖場,仔狗源頭才可以管制住,沒有大量繁殖存在,流浪狗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再透過教育立場,宣導飼養寵物要一生寵愛,一生不離不棄,問題自然就慢慢解決。

     他指出,大部分流浪狗是安全的,只有很少部分有攻擊性才需進一步處理,捕捉後也應以節育代替撲殺。其實,狗群一如其他動物生態,在大環境之下會自然控制在穩定狀態,除非有必要或業績壓力,不然不去管牠,就是最好處理方式。


中國時報 2011/01/12 周麗蘭、周敏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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