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同病同酬新制 兒科雪上加霜

受少子化影響,兒科近年經營愈來愈困難,健保局住院同病同酬制度,對兒科衝擊尤其明顯,讓兒科的未來雪上加霜。

行政院中央健康保險局民國99年1月1日,實施DRGs ( Diagnosis-related group 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實施第1年主要包括155項,第2年預計延至100年7月1日,實施項目暫定與骨骼肌肉、妊娠生產、男性及女性生殖有關的疾病,約225項。

這項制度沒有將兒科排除在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孩童的治療往往牽涉複雜,兒科醫師付出的心力也較多,再加少子化因素,這樣的支付方式,等於讓各醫院兒科經營雪上加霜。

滕西華說,雖然健保局實施「18歲以下先天性疾病個案超過上限臨界點的點數全額支付」,讓收治較複雜孩童個案的大醫院,稍微喘口氣;但這樣的小恩惠,依舊解決不了兒科面臨的窘境。

台灣兒科醫學會副秘書長楊俊仁說,以一個先天性心臟病、又發生盲腸炎孩童為例,因為孩童本身有先天性疾病,治療上本來就要更小心,但實際醫院治療費用花了8萬元,健保局只給6萬元,2萬元須由醫院自行負擔。

楊俊仁說,「等於醫院治療一個就賠一個,大型醫學中心或許還應付得了,但對於其他醫院,怎麼吃得消?很多偏遠鄉鎮已經都沒有兒科了,實施這樣的制度,兒科的負擔將更沉重,甚至有些醫院會挑軟柿子吃。」

根據台大醫院資料,以99年1到4月小兒部DRGs案件,開放性動脈導管,執行5個個案就有3個虧損,肛門及廔孔手術,做一個虧一個。以先天性心臟疾病,例如法洛氏四重症,平均住院21天,治療1個病例,需賠13萬元。

滕西華說,孩童先天性心臟病,手術困難再加上DRGs給付問題,就算其他疾病治療有賺錢,卻也可能補不回。因此,當然有可能形成醫院挑病人現象。

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長張美惠表示,去年還曾經向健保局提議DRGs可否不要納入兒童,但最後還是沒有排除在外,只有將特殊罕病等部分排除。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受訪表示,考量孩童在治療上確實較複雜、困難,對於先天性疾病及6歲以下孩童,都有不同程度的加乘給付,但若完全將孩童排除在外,其他科別一定也會希望比照辦理。

中央社 20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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