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

心智障者組家庭,感恩節宴謝善心人

三興團體家庭裡的心智障礙青年,為感謝許多幫助及照顧他們的人,於九月份的家庭會議中決定舉辦感恩節餐會,22位身心障礙者自行規劃活動內容、決定菜單、擬貴賓名單、設計邀請卡,昨晚設宴感謝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江綺雯等人相助,給他們一個「家」。

團體家庭通常供15歲以上、家庭無法照料之身心障者「外宿」,身心障者白天出門上班或上訓練課程,夜晚則回到團體家庭,幫助身心障者規律生活與學習。

三興團體家庭位於約30坪的小公寓,屋裡住著身心障礙者與領導員組成的4個小家庭,每個身心障者組成1家、共享客廳沙發、洗衣機與衛浴設備,晚餐時間則齊聚飯廳,以歌聲謝飯,舉筷開動。

台北市社會局統計,目前全台北市共有六個公辦民營與私營的團體家庭,收容一百廿位身心障者,但市府資源有限,團體家庭住宿機會長期「求過於供」。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賴美智建議,未來政府或可將部分社會住宅,規畫增闢弱勢團體家庭。

聯合報 2011/11/25 曾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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