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不抓 民怨 狠抓 挨告 雲縣清潔隊 罷抓流浪狗

     流浪狗抓不抓,進退兩難!雲林縣有兩萬至三萬隻流浪狗,去年抓了兩千八百隻,其中七成無人認領而被安樂死,花費縣府六百萬元。但全縣二十鄉鎮市的清潔隊長昨日串聯,帶著流浪狗到縣府抗議,抱怨不抓狗挨民眾罵、抓了沒地方收留又被動保團體投訴虐狗;他們要求縣府「另請高明」,或乾脆找動保團體捕狗算了!

     抓到的流浪狗依法送往公家收容所或私人動物醫院暫時容留,經公告無人認領後就處以安樂死。雲林縣內無公立收容所,合格動物醫院只有十一家願意配合,容留空間嚴重不足,平均每鄉鎮市公所每月只能抓八隻狗,以致許多被抓的流浪狗無處可去。

     往年清潔隊把流浪狗暫時養在垃圾掩埋場,去年動保團體向監察院陳情清潔隊虐狗,清潔隊進退兩難;但流浪狗實在太多,在民眾不斷檢舉的壓力下,還是得硬著頭皮上街抓。

     日前因動物醫院均爆滿,林內清潔隊不得不暫養在掩埋場,向家畜疾病防治所要錢買飼料卻被打回票,於是昨日串聯全縣二十鄉鎮市清潔隊,以大批狗籠載著流浪狗到縣府抗議,要求釐清權責。

     林內鄉清潔隊長樊期煜說,清潔隊員抓流浪狗不能吹箭、麻醉,只能土法煉鋼用網子、套圈,不費勁抓不到,用力抓又被投訴虐狗,即使捉到也無處收容。該鄉目前多達二一○隻狗在排隊等公告安樂死,糧食費用是沉重負擔。

     土庫鎮清潔隊長謝俊森表示,清流浪狗問題應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由警察會同消防隊來管,而非以環保法規要求清潔隊抓狗。

     林內鄉長邱世文抨擊,流浪狗涉及《噪音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動物保護法》,權責模糊,向環保署反應,環保署推給農委會,農委會又推給地方,大家都在踢皮球。

     雲林縣府目前採權宜之計,流浪狗白天歸清潔隊管,晚上歸消防隊。但清潔隊與消防隊為了抓狗埋下心結,光是救「落水狗」歸誰管就吵翻天。

中國時報 2011/01/12 周麗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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