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第一座公共托育中心今天起營運,除了政府,事業單位也有責任提供托育服務,卻不見得達到法令規定的企業都照辦,勞工局分析,開辦托育設施的門檻高,企業多半與鄰近的幼托園所合作,補助員工費用,勞工局每年編列約一百萬元企業托兒補助,只有十幾家申請,經費還用不完。
新北市長朱立倫上任後就指示推動職場設置托育中心,其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廿三條就規範,員工達兩百五十人以上,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的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的作為也應給予經費補助;不過,由於沒有相關罰則,真正落實的有限。
新北市統計,超過兩百五十人的事業單位共有兩百九十家,提供員工與附近園所合作托兒措施的有一百六十八家,自辦托兒設施的有七家;一百人到兩百五十人的事業單位,提供合作措施的剩四家,有設施的僅一家。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企業要自辦托兒設施,首先員工人數要有一定規模,而現在少子化成趨勢,企業多數也意願不高,如果為員工辦理托兒設施,通常也就會對外營業。
成立單一窗口 提供協助
勞工局表示,企業開辦托兒設施門檻高,最好是能聯合收托,例如在工業區內設置托育中心或幼兒園,但受法規限制仍須突破,另外也要考慮環境的合宜性;為了輔導企業提供托育,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也將成立單一窗口,提供協助。
自由時報 2011/10/17 何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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