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陳長文:十幾萬家庭可以鬆口氣

陳長文昨天表示,感謝政府將就服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並且順利通過,他相信急需外籍看護年限延長的十幾萬家庭,可以鬆口氣了。

但陳長文仍呼籲,在長照制度建立前,根本之道,仍是刪除年限、降低申請門檻,「以解那些需要外籍看護家庭於倒懸」。


多次催生就服法的修法,幾度臨門受挫,陳長文幾乎放棄希望;沒想到法案昨天可以過關,他的心情由無奈挫折轉為肯定。

陳長文因家有重症兒「文文」,深切了解外籍看護對重症患者、老人及其家庭的重要性。去年深受文文依賴的看護「普丁」,九年期限屆滿返國,陳長文出面催生修法;如今法終於修成,文文來不及受益,已換新看護。

「感謝上帝,文文還OK。」陳長文說,新的護很認真,文文的適應比家人預期順利,但在重新申請空檔期,全家手忙腳亂,這種過程,只有身歷其境的人才能體會。

陳長文說,文文只是其中一個小例子,其他有重症或老人的十幾萬家庭,許多月薪三、五萬,如何請得起本地照顧者?在長照制度建立前,應該早點修法刪除外籍看護在台的年限,讓需要的家庭無須忐忑巴望著下一次延限修法。

陳也認為,申請外籍的門檻應降低,標準如何定,可以由衛生署、社福部,甚至和需要的家庭研商,重點是要苦民所苦。

聯合報 2012/01/20 王文玲


勞團批…剝削外勞 長照更難


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從九年延長至十二年,雖然勞委會強調引進外勞總額不變,但民間團體批評,這會讓「長期照護」制度更難推行。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昨在臉書說,台灣外勞人數去年已突破四十萬大關,「他們只領最低基本工資」,此舉正是政府剝削外勞的證據,他認為這次修法圖利財團、特定人士,傷害外勞權益,也剝奪台灣本勞的就業機會。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外勞是「補充性」人力,不是「替代性」人力,政府長期放任民眾濫用、剝削外籍看護工,讓民眾認為外勞「好用又便宜」,當外勞變奴工,本勞「照顧服務員」價格相對高時,民眾就以「用不起」為藉口,造成惡性循環,用本勞推動「長期照護」將更窒礙難行。

吳玉琴說,台灣有看護工需求的家庭多達四十萬,現在外籍看護工人數已突破廿萬,本勞居家服務員卻只有三萬人,勞委會多年前就說要推「家事勞工保障法」,至今沒有下文,「既無作為又失職」。

不過,也有雇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表示,看護工好不容易和病患培養默契、安全感,延長年限幫助很大。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表示,延長外勞期限,職訓局仍依法審核外勞資格,雇主也必須每三年期滿,重新聘雇外勞,只是以往九年期滿後不能「續聘」,現在延長至十二年。按比例推估,將有七成多的看護工家庭、兩成製造業雇主,可重新申請聘雇舊外勞。

勞委會統計,台灣外勞人數,截至去年十一月止,增加到四十二萬三千多人,其中社福外勞約廿萬人、產業外勞占廿二萬餘人。

聯合報 2012/01/20 湯雅雯



觀察站/三年又三年 治標不治本


就服法修正案三讀,對企業雇主或被照顧者家屬而言,「暫時」解決外勞九年為限的燃眉之急,但以台灣勞工環境及長期照護體系整體現況來說,此舉只是治標不治本,當十二年期限屆滿後,恐面臨「三年後、又三年」的修法難題及移民政策的挑戰。

這次修法宣稱,延長年限能防止外勞逃跑、仲介剝削,又稱有國籍法把關,無損國內勞工權益。但市場上的勞動需求固定,本勞與外勞關係相互扞格、競爭,延長年限卻沒配套,只會加深雇主對外勞的依賴性。

更嚴重是外勞的人權問題及台灣移民政策都雙雙面臨挑戰。十二年不短,一名廿歲的女性外籍看護,青春耗在台灣,隨之而來便是戀愛、結婚、生子及長期移居問題。這些挑戰都未在修法過程被充分關照與討論。

立委趕著通過修法,不但落入「三年又三年」鄉愿式修法,也讓外界質疑「服務財團」。若要徹底修法,倒不如接受民間團體建議,全面取消外勞工作年限,否則就應正視如何發展國內長照體系及本勞幫傭的替代性。

聯合報 2012/01/20 黃驛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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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在台工作年限 9年延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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