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彥彬指出,白天由本勞照顧被看護人,在語言溝通上不成問題,服務品質可望提升,到了晚上交給外籍勞工看護,雖然語言上可能有代溝,但這時候看護人的家人都已回家,所以也不會發生太大的問題,所以這項措施有可行之處,願意投入的機構應該會願意試試看。
不過,對於付錢的雇主可能會有所疑慮,因為費用可能會偏高,且使用這項「照顧服務」產品是否有彈性,還是會出現很多的限制?以該機構而言,伊甸投入照顧服務業到現在約有十三年,在機構的照顧服務皆以台灣勞工為主,外籍看護工只有一小部份,約只占十分之一。
鍾彥彬進一步指出,這些外勞其實多半是用來作為替代本勞的人力,因為景氣不好的時候,願意從事照顧服務的本國勞工比較多,但景氣轉好的時候,本勞往往不願意做這種工作,換句話說,本勞流動性大,外勞穩定性高,且外勞來台灣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所以都能配合加班。
站在成本的考量上,伊甸應該會接受政府推動的新措施,畢竟如此一來將有助於促使經營成本往下降,但最重要的關鍵應該在於付錢的雇主,到底雇主同不同意用這種照顧服務模式?若雇主同意,照顧服務機構才有業務可做,若雇主不同意,則推動後極可能會引起強大的反彈。
除了雇主的意願外,照顧服務業還是必須回歸到品質、費用的問題,若品質提高了費用是不是也會跟著增加?建議政府還是必須給予適當的補助,同時也要解決家事部分的問題,因為現行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往往都會要求處理家事,例如買菜、做家事等,若要推動機構化、產業化,那這部份的問題要先解決才行。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慧珠表示,其實成敗關鍵就在於「成本」、「管理」上。成本的部份,光從市場行情面來看,要照顧一位需要二十四小時看護的人,白天用本勞照顧十二小時,一個月需花費約三萬元,晚上用外勞照顧十二小時,一個月需要花費約一萬元,這是最基本的成本開支,兩者相加雇主一個月就要支付約四萬元。
王慧珠指出,政府推動這項措施是一個好的開始,但要有更多的配套措施,要有充分的誘因才會讓NPO願意投入,尤其以成本來說,政府將補助多少費用?若未補助又如何跟現階段的外勞看護市場競爭,畢竟外勞居家全天二十四小時看護,一個月只需約二萬元。
此外,在外勞管理上也是一個問題,雖然外勞仲介市場是一塊大餅,但NPO可能沒有這個能耐,坦白說,所有的NPO有幾家有能力進行管理其實還是未知數,加上要找大量的本勞跟外勞配合也是一個問題,由此可見,政府要推動這項新措施之前,仍有許多的問題要先克服、先解決。
台灣新生報 2010/06/05 記者李叔霖/專題報導
相關連結:
- 《探究照顧服務業-1》外勞可望少被剝削但仲介業不會消失
- 《探究照顧服務業-2》雇主要求外籍看護做家事最重罰十五萬元
- 《探究照顧服務業-3》非營利組織贊同 認成敗關鍵在成本與管理
- 《探究照顧服務業-4》仲介有衝擊評估恐流於雷大雨小收場
- 《探究照顧服務業-5》機構化、產業化正負效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